10.3969/j.issn.2095-3275.2015.01.014
论美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商业秘密信息免除公开的司法审查
美国《信息自由法》对商业秘密信息免除公开作了明确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商业秘密分为贸易秘密和商业或金融信息,并在司法实践中分别采取不同的认定标准.同时,联邦法院在司法审查中总结出审查商业秘密文件的决策树,文件的保密地位与申请人的身份、动机无关,以及在司法审查中证明责任、审理方式等方面的特殊性.文章主要探讨美国商业秘密文件免除公开的认定标准和司法审查方法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实践的启示意义.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商业秘密、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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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的原理与技术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13BFX043
2015-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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