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3.05.009
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的美国实践及借鉴
传统国际商事仲裁理论认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旦被仲裁地国法院撤销便丧失效力,无法获得相关执行国的承认与执行.然而,晚近以来,美国在已撤销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上的做法发生了变化,开始根据个案灵活决定是否予以承认与执行,在充分尊重当事人仲裁协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我国相关法律关于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问题的规定过于僵硬,不利于法院灵活作出符合我国当事人利益和尊重当事人仲裁协议的决定,因此,应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合理借鉴美国的做法,完善相关立法和实践.
已撤销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美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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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19(国际法)
2011-2012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及中国对策"的阶段性研究成果AHSK11-12D22
2013-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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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