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2.03.006
后现代、刑事和解及公共政策
“后现代”是对肇始于启蒙时代,以总体性思维和理性主义为标志的“现代”的反思和反动.刑事和解则是多元视角中的一种平等对话机制,和后现代有着天然的联系.后现代以公共政策为中介,对刑事和解进行自我限以求在国家刑法主导,刑罚在场的情况下实现和解目标.中国刑法应当认真面对后现代思潮,使刑法呈现出人文学科应有的风貌,并积极促进刑法理论变革以回应社会实践之需要.
现代、后现代、刑事和解、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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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2-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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