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0.06.029
涉诉上访终结制度:实然与应然
涉诉上访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历史的逻辑和现实的必然,再审制度与上访制度将长期共存,涉诉上访制度必须规范.涉诉上访制度的长期性并不表明涉诉上访就没完没了,终结是现实所需、是制度逻辑、既有制度的倡导又有实践的证明.终结的核心在于如何终结,它不是取消上访制度,不是甩包袱,不是妥协.而是依据特定的原则、由特定的主体,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方法达到终结结果.终结需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予以保障,需要完善法律并有很多后续的工作要做.
上访、涉诉上访、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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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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