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9.03.031
晚清"公法时代"国际法学教育述论
晚清"公法时代"的国际法学教育主要包括京师同文馆的国际法学教育和国际法留学教育两个方面.无论是在京师同文馆进行的国际法学教育,还是到国外接受国际法教育的留学生们,都没有为中国国际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人才基础,没有产生一个独立的自愿推动国际法学在中国发展的学术群体.
国际法学教育、公法时代、京师同文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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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3(中国法律)
2009-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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