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8.01.003
论基础设施条款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
对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垄断地位,很可能促使权利人利用这种地位限制竞争,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决不是要授予权利人一项违反反垄断法的特权,相反,知识产权应该处于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基础设施条款为知识产权人设定了一种义务,即不得拒绝其他主体按照适当的条件使用其基础设施,从而为防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提供了有效手段,对于防止拒绝交易行为,以及促进市场竞争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竞争、基础设施条款、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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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FX040
2008-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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