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7.06.011
改革户籍制度,构建和谐社会
@@ 对户籍进行管理,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秦始皇十六年(公元前231年)就有凡男子不论成丁与否,均必须登记的规定.至公元5世纪北魏年间,就进一步有了对家庭成员乃至奴婢、养子等都必须登记在册的规定,并一直延续到了清末.民国时期,曾于1931年、1946年、1947年分别颁布各户籍管理法律,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
户籍改革、和谐社会、理论分析、具体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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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07-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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