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7.05.039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我国《物权法》创新规定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比较,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规定更为明确和完整.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基础在于公示和公信原则,其构成要件有特定的要求和内容,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所有权转移和债权请求权的效力,将对我国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
不动产、善意取得、登记、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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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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