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7.05.021
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立法价值取向失衡分析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这有利于鼓励投资,促进就业,繁荣社会经济.但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过分强调安全,而忽视效益,在立法价值取向上存在着严重失衡,这既不符合一人公司作为商事组织的本质属性的要求,也违背了我国公司法的立法目的.因此,我国一人公司应以效益优先、安全与效益兼顾为立法价值取向进行制度重构.
一人公司制度、立法价值取向、安全、效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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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2(中国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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