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7.04.017
从宪定权利到法定权利——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情况调查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大致分为三种情况: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低保制度、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和农村双轨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并行.农村低保制度与城市低保制度在救济内容、方式、标准、周期及资金来源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别.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存在法律规范缺失、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制度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施恩观念依然存在以及资金不足、来源渠道不畅等问题.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应从以下方面着手:通过立法明确政府救助义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资金来源、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理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各项专项救助的关系、细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明确保障标准的确立原则.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宪定权利、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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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会科研基金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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