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7.04.008
现代辩护制度的宪政根基与实证考察
宪政的本质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以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人的基本权利通过宪法和法律来表达,也需要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在限制和剥夺人的基本权利的种种方式中,刑事惩罚最为严重.因此,一方面,在宪法上明确个人基本权利的同时,需要设定无罪推定等保障机制,奠定辩护权的根基,另一方面,需要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辩护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保障辩护权的行使效果.在现代宪政国家,辩护制度在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力求良性互动.因此,我国辩护制度的完善,不能局限于刑事诉讼法,还必须关注宪政化进程.
宪政、辩护制度、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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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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