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7.03.023
民事诉讼中的对抗制模式和职权制模式
两大法系国家采用的诉讼模式不同,一个采用职权制模式,一个采用对抗制模式.两种模式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而言的.英国、法国等国的民事诉讼制度近期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改革的结果乃是两种模式的趋拢.这对我国正在进行中的民事诉讼体制的转轨有着重大的启发意义.
对抗制、职权制、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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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07-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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