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7.01.018
我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立法缺陷分析
我国现行<政府采购法>是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政府采购之实践经验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宏观背景下出台的,因此,该法基本上做到了既从本国实际出发,又能充分吸收国际社会政府采购立法的成功经验.然而,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的政府采购立法尤其是其救济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立法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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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3(中国法律)
江苏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4FXB004
2007-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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