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6.03.033
论对资助行政行为的控制
给付行政作为现代行政的一项基本职能,虽然不同于传统的规制行政,但亦应遵循法治主义的基本原则.给付行政大致可分为供给行政、资助行政和社会保障行政等领域.以资助行政为研究对象,在分析资助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的基础上,从资助资金、资助规则、资助程序以及对资助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等角度,分析对资助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以促进该领域的法治建设.
资助行政、资助资金、资助规则、资助程序、司法审查
21
D912.1(法学各部门)
2006-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