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6.03.029
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
<立法法>采取列举的方式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现实意义.但它的规定存在局限性,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央和地方立法工作中出现的混乱和无序等现象.对于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应当以其制约因素为切入点,进而分析目前立法规定和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厘清我国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思路和方法,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
立法权限、国家结构形式、地方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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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3(中国法律)
2006-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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