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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3275.2005.02.024

遗嘱能力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第七十二条之评析

引用
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加强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涉外遗嘱继承问题也日益突显出来.涉外遗嘱能力的法律适用需要加以研究和规定.对立遗嘱能力,适用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本国法律、住所地法律或者惯常居所地法律;在前三种法律都适用完毕,如果立遗嘱人仍无立遗嘱能力,依照遗产所在地法律有立遗嘱能力的,视为有立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法律适用、属人法、行为地法、物之所在地法

20

D997(国际法)

2005-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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