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4.03.031
论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的缺陷
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较大篇幅确立了我国的民事举证时限制度,但该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它与民事诉讼法的某些制度存在冲突,未确立既判力上的失权效,也未规定被告答辩的失权制度,同时它的有些规定过于粗疏,在实践中无法实现,甚至形同虚设等等.
证据、举证时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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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0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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