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1.05.016
我国收容教养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收容教养是我国刑法第17条授权政府对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少年做出的政府管教行为.由于对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事实依据、法定程序等均没有完整的法律规定,所以当收容教养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本文着重提出这些问题,并根据实践和理论进行分析.
收容教养、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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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8;D925.3(中国法律)
2005-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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