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01.02.016
论资源用途管制法律制度
基于自然资源的公益性和生态性,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对自然资源进行配置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之以必要的国家干预.在可持续发展思想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的今天,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应以科学的资源用途观为指导,合理看待自然资源经济效用与生态效用的关系,对自然资源实行用途管制.它将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维护自然资源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方面作用的充分发挥与实现,并且提高政府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效率,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反映了我国今后在自然资源宏观管理方向的发展和变革趋势.
自然资源、用途、经济效用、生态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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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2005-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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