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克“对当前不法与责任区别相对化见解的批判”
新的一元论从规范、行为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来重新诠释违法与责任的关系,并作出一体化的理解.但是,德国刑法典诸多条文却是建立在违法与责任二分法的基础之上.二元论在不法和责任的区别以及如何协调的解说上很难说是成功的.为此,法规范的本质是以客观的评价规范论为前提的“无接受者的评价规范”.
一元论、二元论、违法、责任、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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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GD13CFX05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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