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罪数额标准的修改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贪污罪的数额,并将其与法定刑直接对应,这一立法方式与贪污罪的本质不符,也导致司法实践的困难.《刑法修正案(九)》将其修改为模糊数额的立法方式,更加符合司法实践的要求.当前,贪污罪的起刑点数额为5000元,这一数额不符合我国反腐败刑事政策的要求,以对腐败犯罪零容忍的政策为指导,并与其他财产型犯罪的数额相协调,应当降低贪污罪的起刑点数额.贪污罪的量刑数额多个档次之间没能拉开距离,不利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应当适当提高其量刑数额.
《刑法修正案(九)》、贪污罪、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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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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