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信息化条件下的警务规范化——以永城市公安工作为样本的探讨
警务规范化是依法行政的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方针在警务方面的具体落实。公安部门围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民众工作生活安全而创新警务工作的方式、手段和机制,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警务信息化促进了警务工作全方位的创新,许多方面促进了传统公安行政工作的规范化,从执法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规范、组织规范到技术规范、程序规范、操作规范,对警务规范化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和新内容。信息化警务需要民警素质的提高和警方组织系统的优化,需要政府的有效保障机制,需要政府及其部门防止因信息分化造成的社会阶层新的分化。警务信息化不是传统警务方针、手段或技术的终结,应该是信息化与传统的警务方针、手段和技术的相互补充、配合和强化。
警务信息化、警务规范化、警民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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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学研究一般课题2010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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