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权宪法基础之比较法考察(上)
规范执法是警察工作的主旋律和生命线,警察权是决定因素.警务建设是宪政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从宪法中探寻警察权定位以确立警务建设之根基.国内外宪法对警察权的具体表述有所差异,但显示出警察权是有鲜明特色的权力,具有主动性等行政权的基本特征,与其他行政权相比具有人身自由强制处分权等个性特征,而没有立法权内容,也不是司法权.
宪政、警察权、宪法、比较法、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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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7(法的理论(法学))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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