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公法化属性的法理辨析
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商法规范中引入了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通过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民法、商法、经济法三者的序列关系,从历史的角度分析美国私法领域中商法公法化的社会原因,以体系化的学理视角分析私法公法化环境下商法公法化的实质内涵,可以看出商法的私法属性是无法动摇的,商法的公法化是私法领域”再市场化”的立法体现,是商事活动的自我规制与国家经济行政干预规则相统一的技术措施,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法律工具主义的需求.
市场经济、商法公法化、经济法、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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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9(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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