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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奸罪的犯罪客体与既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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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幼女罪罪名的取消,使得重新认识新的强奸罪犯罪客体与既遂标准成为必要,因为在这两个问题上,原强奸罪与奸淫幼女罪完全不一致.新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应当统一表述为”女性性的不容侵犯权利”,其既遂与否应采用统一的”插入说”标准.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犯罪客体

D924.34(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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