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20X.2015.07.139
试论北洋政府对殉夫的褒扬
北洋时期,政府将烈妇、烈女作为统治社会、挽救民心的道德代表而大力提倡。政府颁布《褒扬条例》,规定“节烈可风”,受褒奖者赐予匾额、褒章,允许为其建坊、立碑。政府的褒扬烈妇、烈女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助长了社会上沽名钓誉,以死博得好名声的不良风气。
北洋政府、褒扬、殉夫
2015-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8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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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020X.2015.07.139
北洋政府、褒扬、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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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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