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20X.2015.06.005
志书的境域与志书记述的关系
志书原来仅指记载郡、国之史的方志,其他记载专业之事志书是后来方志体裁形式的发展.“方志”的含义,通俗地说一个地方的记述.因此,志书首先要明确一个地方的范围,这就是境域.用现在的政治治理的术语来说,就是“行政区域”了.一地的“行政区域”,是由上级行政主体的行政区划确定的.“行政区域”是多变的,不同时期的行政主体会作不同的行政区划,志书记述的一地历史的“行政区域”大多不会是不变的单一.特别是通记一地历史沿革的志书,它的境域往往是有所变化的.因此,志书所记述事物的范围只有对应于同期的具体境域,才能做到既不“越境而书”又不“疏漏不记”.
2015-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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