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20X.2015.05.010
岳麓秦简(叁)"暨过误失坐官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自《岳麓书院藏秦简(叁)》2013年6月出版发行以来,该书所载的十五个奏谳文书引起了历史学界、法律学界的广泛关注.其中第六个文书所载《暨过误失坐官案》,主要讲述了江陵县官员暨因为不满上级对自己的惩罚,提出上诉,经审讯减轻了惩罚的案件.本文试图从秦律条文出发,对官员暨受到不同判决的依据进行分析,反映了人的主观意愿在秦代法律判决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揭示了由秦到汉,"严刑峻罚"逐渐动摇的趋势.
相沓、累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
G64;K25
2015-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