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扎实推进黑龙江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祝贺《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施行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020X.2014.22.001

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扎实推进黑龙江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祝贺《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施行

引用
2014年9月17日,陆昊省长签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颁布是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地方志事业法制化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学习、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方志事业、健康、省人民政府、省长、签署、历程、化工、法制、标志、颁布

F4 ;K29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黑龙江史志

1004-020X

23-1035/K

2014,(2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