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20X.2014.22.001
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扎实推进黑龙江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祝贺《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颁布施行
2014年9月17日,陆昊省长签署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颁布是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地方志事业法制化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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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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