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20X.2014.21.018
中世纪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利浅析
中世纪女性的地位普遍比较低下,而且在长子继承制度下对财产的继承受到种种限制。但是,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却获得了一些财产权利,主要通过彩礼、嫁妆、完婚赠礼和寡妇产等方式,尤其是寡妇产,显示了中世纪女性地位的提高。本文就对中世纪女性在婚姻关系中获得的财产权利作一个简要的分析。
女性、财产、彩礼、嫁妆、完婚赠礼、寡妇产
K56;K89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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