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20X.2013.21.255
史鉴军职罪的立法完善
一、研究军职罪立法完善的目的
从狭义上来说,军职罪的立法是我国的军事刑法.有关专家在军法理论界使用“军事刑法”的概念对军职罪进行研究.1997年,我国在修订刑法时,将原有的关于惩治军人违法的条例进行整合,并作为独立的章节加入新刑法之中,并比旧条例增加了11条罪名、6条条文.但在立法过程中,并没有对军职罪进行细致和系统的研究,虽然军职罪立法的修改比旧行条例的内容范围有所增加,但仍然不可避免的延续了旧行条例中粗放、稀疏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方式不能充分表现出军事刑法对军人职责行人的具体调控范围,还有些刑法理念不成熟,没有根据当前的国内外形势作出分析,为军队司法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我国当前的军职罪立法仍然需要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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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0;K2
2014-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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