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20X.2011.14.003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双鸭山市地方志工作发展
2006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众所周知,《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地方志全国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步人了法制化轨道,对于依法修志,建立修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时至今日《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已有五年时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双鸭山市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契机,有力推进了地方志工作的发展。
《地方志工作条例》、双鸭山市、历史意义、修志工作、《条例》、国务院、法制化、时间
K29(地方史志)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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