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092.2022.12.017
扎实推进无疫省维持运行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022年8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简称"无疫省")已通过国家评估,达到有关疫病的免疫无疫标准.这标志着山东省"无疫省"建设迈入维护运行新阶段.
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维护、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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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S852.65;TM76
2023-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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