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者主体责任
根据《畜牧法》规定,畜禽养殖场者的主体责任如下(一)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有对畜禽粪便、 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牧兽医、行政法规、行政主管部门、生产设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主体责任、畜禽粪便、饲养规模、生产场所、技术人员、法律、处理设施、沼气池、畜牧法、无害化、国务院、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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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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