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112.2011.04.024
略论我国产品责任主体的范围
产品责任主体是因产品存在缺陷而致他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人。生产者和销售者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产品责任主体,它们以无过错责任为归责事由。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出发,原材料和零部件或半成品提供者、准生产者、进口者应归属于生产者范畴,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主体、产品缺陷、生产者、销售者
G642.0(高等教育)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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