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112.2007.01.036
古代复仇对于侵权法功能的启示
在历史上侵权行为法替代复仇,被认为是进步和文明的标志.但是复仇作为一种人的本能,是无法被从根本上克服的,尤其是把侵害行为放在私法的范畴进行解决.因此侵权行为法应该尽可能地从制度上抑制,而不是去彻底消除复仇.而侵权行为法实现这一功能的基点应该是保护受害人,以确保与行为人在侵害行为事实上处于优势地位之间保持均衡.
复仇、侵权行为法、本能
D903(法的理论(法学))
黑龙江省骨干教师科研创新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07-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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