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520.2012.04.015
浅论三元主体作用下企业社会责任建构中的政府职能
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构的三个主体力量。在当前政治体制下,我国政府依然保持着其全能色彩。由于自身定位不准,不能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还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必须加强政府在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地位作用,在树立牢固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积极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有益探索,优化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保障举措上下工夫。
企业、政府、企业社会责任、政府职能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