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520.2005.01.022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法律制度探析
@@ 管理层收购起源于美国,英文缩写为MBO,是由公司管理层通过借债融资的方式筹措资金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以获得对该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并购行为.在我国,香港上市的四通集团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例成功实施MBO的企业,随后胜利股份、伊利股份等一批上市公司对外宣布实施MBO.自此,MBO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一种新型并购方式,成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发展方向之一.但由于背景和环境的不同,我国的MBO与欧美的MBO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许多障碍,可能的负面作用亟待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上市公司、管理层收构、法律制度
D922.287(中国法律)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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