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378.2023.05.005
宋代官司出入人罪法研究
官司出入人罪法是唐宋以来用于规范司法官员故意或过失而导致量刑不当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故出入人罪法和失出入人罪法.《唐律疏议》中首次界定了司法官员出入人罪行为,《宋刑统》沿袭,后经两宋发展、完善,宋代的出入人罪法尤其是失入人死罪法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是中国古代官司出入人罪法发展的最高峰.宋代的官司出入人罪法具有独立适用、发展不平衡、适用对象扩充等特征,但其实施效果有限.
宋代、官司出入人罪法、法官责任制度
48
K244
黄河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重大项目2020M09
2023-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