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378.2014.03.035
高校教师兼职行为规范化的路径和保障
长期以来,教师兼职一直是高等院校智力输出的主要途径,为高等院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实现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国家在鼓励高校通过教师兼职行为实现其智力资源优势向生产力转化的同时,很长时间里并没有对高校教师兼职行为予以规范化,不可避免地导致高校教师兼职行为的无序运作。前些年全国人大决定增加教育投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国家会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力度,如果继续放任高校教师兼职行为的失范状态,不能保障高校教师将主要的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势必导致国家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在这种背景下,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高校教师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规范高校教师的兼职行为,对于保障高等院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以及提高国家高等教育资金投入的效益,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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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9(职业技术教育)
201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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