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378.2012.03.018
儒家孝道观与老龄社会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快,但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具备实现社会养老的现实条件下,必须把家庭作为实现养老的基本单位,强调子女在家庭养老中的责任和义务.儒家所倡导的孝道观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作为解决好家庭养老问题以及向每一个做儿女的提出的一种行为准则,是一种美好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决不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消亡.因此,在我国现阶段应当正确认识传统孝道观,注意挖掘其积极价值,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以作为家庭养老的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其在养老中的重要作用.
孝道观、老龄社会、家庭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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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49(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河北省社科基金2010年度项目HB10ISH063
2012-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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