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24.01.002
法律儒家化:关于反思之反思
在中国法律史学史上,瞿同祖提出"法律儒家化"学说实为无法忽视的一页.该学说对汉唐间律的发展趋势做了凝练且富有解释力的总结,因此,长期为国内外学界所认可.然而,近二十余年间,由于新史料的出现及学界理论水平的提升,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出发对该学说展开了种种反思,使其几近处于被抛弃之边缘.但是,若仔细研读各类反思性意见,又会发现,所谓反思往往与瞿同祖所设定的问题意识渐行渐远,或不利于后学准确理解瞿同祖的论断.事实上,即便在今日,瞿同祖的主张仍有较强的合理性,在被适当地调整和补充之后仍可谓传统中国法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范畴.
法律儒家化、律、礼、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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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9;D909.92;I206.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ZDA079
2024-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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