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22.02.008
从个人控制与产品规制到合作治理 ——论个人信息保护的模式转变
公平信息实践作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共同认识论基础,对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中,个人控制逐渐异化为绝对控制,限制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发展.产品规制理论的出现修正了个人控制绝对化的倾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开始重视源头隐私设计、强化信息处理者的责任.但产品规制模式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依然存在局限,例如正当性基础不足、救济方式不明确等.相比个人绝对控制与单独产品规制,合作治理思路能够改进与整合二者的优点,实现良性的数据治理与社会治理.
公平信息实践、个人信息保护、个人控制、产品规制、合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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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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