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20.04.001
《行政处罚法》修改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的制裁.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不应强调主观要件,因为从行政相对人违反了某种行政管理秩序、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客观结果中可推定其主观过错.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应当扣除当事人已经缴纳的税费,但不能扣除所谓的成本.不宜在《行政处罚法》中增加责令退赔或返还的规定.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多个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可以由法定管辖机关按照罚款额度最高的规定处以罚款.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应当包括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等三种情形.
行政处罚、违法所得、一事不再罚、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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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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