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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622.2020.02.007

个人数据权与个人信息权关系的厘清

引用
个人数据权不同于个人信息权.在网络世界里,个人数据权保护的是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而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则是信息主体合法获得的,并转化为信息的个人数据.个人信息之于信息主体,是因为其能够作为个人信息而具有财产意义,因而个人信息权为财产权,为典型民事权利;而个人数据之于数据主体,不是因为其具有财产意义,而是因为其与数据主体不可分离,因此个人数据权不是财产权,而是人格权.在大数据时代,信息主体与数据主体的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非经数据主体的同意,信息主体不得私自搜集、处理、利用和传输其个人数据.简言之,数据主体对其个人数据具有自决权,而信息主体对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则不具有自决权.

个人数据权、个人信息权、大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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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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