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19.05.015
多数人债务判决对案外债务人的效力
多数人债务中,针对可分的给付,债权人可分别起诉不同的债务人,作为被告的债务人获得的判决对案外债务人产生何种效力,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它既影响相关主体的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又受到实体因素与诉讼因素的双重影响.对此我国学理研究较少,实践中存在既判力扩张与预决效力界限不明的现象,无法给予当事人合理的预期,有损害其程序与实体权利之虞.不妨采取实体法与诉讼法相结合的研究视角,在分别考察影响判决对案外债务人效力的实体因素与诉讼因素基础上,将二者结合起来作类型化的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理论解决思路,以便在多数人债务语境中,将判决对案外债务人产生既判力扩张与产生可推翻的预决效力这两种情形区分开来.
多数人债务、判决对案外人效力、既判力扩张、预决效力
2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号 18QD12;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中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之下的诉讼标的与既判力研究"及 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事判决效力体系性研究"项目号 19BFX080
2019-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8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