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14.06.004
论民法任意性规范的合宪性解释--以余丽诉新浪网公司案为切入点
民法以任意性规范居多,它虽然契合了私法自治的需要,但却容易导致对基本权利的保护不足。因此,法官在适用任意性规范时,需要多从保护不足的角度出发,对任意性规范进行合宪性解释,对保护不足的漏洞予以填补。当然,合宪性解释方法的运用不能无视私法自治原则的功能和意义,因此只有当私法自治到了名存实亡的边缘,才应有合宪性解释方法的适用。
任意性规范、合同解除、国家保护义务、合宪性解释
D91;D92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研究项目“基本权利的规范领域与保护程度研究”项目号10YJC8200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4-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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