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13.04.006
从“飞机旅行案”看德国的民法方法论
我国民事立法体系虽已较为健全,但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普遍认同的专业思维方法.“飞机旅行案”清楚地展示了德国以请求权为核心的民事案例解决技术,以及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如何突破逻辑涵摄的限制.该案的判决理由和学者的相关评论,还揭示了德国“法官法”的法源意义,以及法院判决和学说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良性互动.在民法方法论上,这一德国经典案例可为我国提供多方面的有益借鉴.
飞机旅行案、德国民法、不当得利、法学方法论
R85;D9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项目号10QD02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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