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12.02.008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外国法的态度
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内部就是否应当援引及如何援引外国法等问题出现了重大分歧,争论甚至大大超越了具体案件,逐渐成为公共议题。在是否应当援引方面,支持者以全球化、价值输出以及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和回应律师为理由,反对者则以美国例外主义、违反民主原则、语境论及误读误用的可能性和可能导致司法恣意为理由。在如何援引方面,保守派大法官提出了一系列的技术规定。在援引效力方面,主张借鉴者认为外国法构成了有说服力的权威。美国的经验说明,以具体制度或法律问题为起点,就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之间的关系及优劣得失展开的讨论更有意义。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外国法、法律移植、全球化
D911(法学各部门)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6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