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22.2009.01.005
陪审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以《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考察对象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于完善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两年多来的司法实践表明,该<决定>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对是否采用陪审制的决定权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对陪审员的任期与遴选等问题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对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问题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对陪审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
人民陪审员、决定权、遴选、权利、义务
D92;D91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刑事诉讼法》修改难点问题研究"项目号08XFX017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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